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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师风建设需要制度的规范框定和教师立德修身的有机统一

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着力点

发布时间:2019-09-05 11:14:53 来源:外国语学院 阅读次数:

来源:中国教育报  ( 2019年09月05日 06版)


      师德是教师的立业之基,从教之要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,对广大教师提出了“四有好老师”“四个引路人”“四个相统一”等明确要求,强调“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”等。

       谈到师德师风建设,人们的直观反应是,依靠成熟化、系统化、完备化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来规范和约束教师。但理解如果仅囿于此,还是不够的。师德师风既需要制度的规范和框定,更需要教师自觉的立德修身,两者要有机统一。只是,前者是普遍的、显性的存在,容易引起重视;后者是个体的、隐性的存在,难以具体化和标准化,容易遭到忽视。同时,人们对教师立德修身存在思想误区,把教师修身简单等同于道德自律,忽视了教师职业特性和育人使命。教师立德修身,强调教师主体自律自觉地用“德”来反思和内化,通过师者之“身”来正德正礼,实现“立正身之德”“修有德之身”的整体性过程。因此,教师能否立德修身以及如何立德修身,是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关键。笔者认为,要着力于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四个方面,推动教师立德修身的主体自为。

       以德立身

       中国传统文化讲究“为人之要,首在立德”。这种“立德”为“上”的传统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,造就了中国人以德为先、以德为立身之本的境界和追求。

       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,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。只有自己身上有正气,心中有大爱,才能让学生信赖和信服。以德立身就是教师用大德、公德、私德来框定自身的道德标准,塑造品德结构,将客观的道德法则自觉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道德理想。以德立身是教师自我价值形塑与道德建构的基本前提,也是教师立德修身的根基。

       具体来说,第一层面,要做到“品德润身”。教师能够自觉内化和完善个人品德,使个体思想品德与教师职业道德有机融合,在日常点滴中塑造人格魅力,在平凡岗位上形成敬业爱生的本真追求,实现自身的品德升华。

       第二层面,要做到“公德善心”。教师不是“两耳不闻窗外事”的普通“教书匠”,而是永葆家国情怀、切准时代脉搏、关注社会变革的“大先生”。教师要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、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能力和引领社会风尚的担当,成为正能量的涵养者、辐射者和传播者。

       第三层面,要做到“大德铸魂”。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,教师只有自己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,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,才能引领学生去信仰。教师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,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来筑牢精神家园,用自己坚定的信仰信念作为指引和支撑学生成长发展的“精神向标”。

       以德立学

       司马光在《资治通鉴》里写道,“才者,德之资也;德者,才之帅也”,把德行、品德作为学识、才能的统帅。教师是知识的化身、社会的良心,教师的学识眼界、思维方式甚至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。因此,教师要用有德之学启蒙学生智慧品格,用优良学风、学养感染、影响学生向善求真。以德立学就是教师用德来框定自身的学识品格,塑造学识素养和治学风气,将知识积累、价值判断、能力塑造融为一体。

       具体来看,一要专注于积淀学识素养。教师要有“真功夫”,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深耕细作,不断将接受的新知识内化为对教育的深刻理解,不断从教学技术上升到教育智慧,提升自身对于教育本真问题的洞察与判断,真正成为问题把得准、知识讲得透、研究做得深的“专门家”。教师还要有“宽视野”。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,只有当教师的知识视野比学校教学大纲宽广得无可比拟时,教师才能成为教育过程的真正能手、艺术家和诗人。教师要将知识视野、国际视野、历史视野贯穿于自身学习研究的全过程,进而形成对学生思想引导与价值观塑造的能力与功底。

       二要扎根于教育实践。学识的丰富和提升需要教师在实践的验证中不断深化,学中用、用中学、做中学,实现学识素养和个人能力的螺旋上升。教师还要锻炼自身在教育实践中敏锐地感知、发现、解决教育中的“真”问题。

       三要秉持优良的治学风气。教师业务素质和人格特征在教育生活中是不可分割的。所以教师的“学”还体现为学识和人品的统一,成为为学为人的表率,成为具有高尚思想境界和人格情怀的人。通俗地说,教师应具有“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,为往圣继绝学,为万世开太平”的志向和担当精神。因此,教师只有秉持严谨、严肃、严格的治学风气,并将其贯穿于自身学习研究、教学实践、生涯发展等各个环节,才能做到“以身立学”,实现对学生的言传身教。

       以德施教

       教师作为立德树人的实践主体,肩负着为党育人、为国造材的重任,教师所育之“德”只有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才有其意义和价值。同时,育人的教育实践作为有意识、有目的的“以善至善”的活动,不仅要在方法论层面传授知识、技能和经验,还要最终在目的论层面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。换言之,教师的教育实践过程必须符合和体现德的价值属性,促进学生内在道德精神世界达到最佳发展水平。

       以德施教的关键在于,如何把“德”的精神融入教育实践全过程,让教学有思想、有灵魂;也在于如何用合乎道德的方式来面对学生、家长和社会。也就是说,教师要将学生的道德养成作为自己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使命,在教育实践中将公正、仁爱、尊重等职业道德内核作为学生道德发展的方向标。一方面,教师要端正自身对知识和真理的鲜明态度,进而向学生传递和培养对待真理的态度。帮助学生在理论知识与社会生活之间建立联系,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实,增强问题意识,促成知识体系向价值体系、信仰体系的转换。正如爱因斯坦所说,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且产生热烈的感情,对美和道德上的善有鲜明的辨别力。另一方面,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,在师生交往的活动中,积极探索蕴含朋辈教育、导师教育、校风学风等生动有效的教育实践载体和教育方式方法,从而确保教师以“德”的方式在教育的各个维度“多管齐下”,真正使“德”在教育活动中“多点开花”。同时,教师要保持高度的道德敏感性和洞察力,在教学过程中充分感知到学生面临的困惑与问题,及时在师生的互动交流中主动采取措施。要在教育过程中不断思考如何定义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道德评价标准,如何平衡自我认知概念中的“为你好”和学生接受教育过程中所认知的“好”之间的关系,从而实现陶行知所说的“不是造神,不是造石像……要创造真善美的活人”的教育目标。

       以德育德

       教师承载着塑造灵魂、塑造生命、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,“学生之德”的养成是在教育活动、师生关系等整体性“教师之德”影响下形成的,是教师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有机统一的结果。其中,“立身”在于教师的人格彰显,“立学”在于教师的学识魅力,“施教”在于教师的德行浸润,三者同自教师自我之德出发,培育学生德性。不了解学生就展开的教育活动是空洞的、没有指向的。只有对学生道德发展水平与代际发展规律的精准把握,才使以德育德成为可能。这就要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,加强对学生成长的阶段性特征进行研究和评估,优化以德育德的最终效果。

       同时,教育作为一项仁而爱生的事业,教育风格可以因教师的个体差异而千差万别,但“爱”仍是教师开展教育工作的灵魂。这既要求教师充分关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,尊重、关怀与关爱广大学生,与学生达成情感上的共鸣;也要求教师要处理好仁爱之心和具体管理之间的关系,找到教师领导力与关怀心的平衡点。

       教师还应该充分发挥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性与自觉性,在对整体性教育活动的系统观照和不断反思中,将以德育德的整体效果进行反馈与评价,使其成为一种“螺旋式发展”的实践活动,从而确保以德育德的科学性,优化教育活动的最终效果。

       此外,教师立德修身的生成还深受教师群体身份认同的影响。从群体内部的认同感来看,教师群体的行业习俗、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,为教师提供了自律的准则和群体道德的凝聚力,直接影响着教师个体立德修身的方向。因此,建立健全师德制度评价的顶层设计,要用“有德+育德”的硬指标来框定教师职业发展的要求和方向。既要重点考察教师是否“有德”,也要考察教师能否“育德”,并将这一理念贯穿到“入口”“流动”和“考核”全过程,真正使有德者备受尊重,失德者寸步难行。从社会对教师群体的认同感来看,社会公众对教师职业的总体印象和综合评价,关涉教师个体的威信和声誉,也影响着教师个体立德修身何以可能。因此,需要营造尊重教师、理解教师、关爱教师的社会氛围,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;需要建构一整套使教师安心从教、乐于从教的保障体系,提升教师社会地位,使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、在社会上有荣誉感,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社会职业;需要推动家庭、学校、企业、社会等多重主体合力育德,共同发挥作用,降低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“无力感”与“孤独感”,增强师德教育工作在社会范围内的感召力与影响力,促进教师自觉把立德修身当作终身修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