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9-01 09:34:20 来源:外国语学院 阅读次数:
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
录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程规定,请各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收集审核,于9月22日前可分批交学生处,由学校统一录入。现将有关要求作以下说明:
1、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2021年分为远程办理生成的电子回执和现场办理生成的纸质回执,纸质回执统一收集审核,电子回执审核通过后汇总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回执登记表》(附件1)。
2、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得录入回执。非普通全日制学籍的学生贷款回执不得录入,未报到、已退学、休学、参军等不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及主动放弃贷款的学生,不得录入回执。
3、做好信息核对工作。请认真核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上学生信息是否准确,如需更改,直接在回执上进行修改标注,否则会影响学生的毕业确认。
4、部分外省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回执以当地要求为准。
学生处
2021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