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06-01 08:51:00 来源:cicro 阅读次数:
为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,鼓励学生健康发展,全面成才,学校决定在2012届本、专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12年毕业的本、专科学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,讲究社会公德,为人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。
2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热爱所学专业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。
3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,身体健康。
(二)必备条件(以下3条必须全部符合)
1.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5%以内(含15%);
2.毕业设计/论文成绩为良及以上;
3.未受过学校处分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辅导员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学生推荐
和评选条件提名;
2.各院(系)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严格按
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,并填写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;
3.各院(系)于
4.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复审后报学校审批,并将学校审批结果反馈各院系。
四、学校奖励
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,并将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存入获评人档案。